财务处
在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的劳资、财务工作,具体职责是: 一、负责管理全院人员的劳动工资和保险。 二、负责教职工的工资、福利、补助、津贴、奖金等的评定、调整、计算、审核、发放工作,编报劳资报表。 三、管理学院各项经费的收支,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计划和监督实施。 四、负责全院固定资产和财产的管理,组织定期检查。 五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正确、及时进行会计预算,按期编报财务会计的报表,负责保管会计档案。 六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搞好财务审计工作。 七、监督、指导、审计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。 八、管理各项基建投资的预算、估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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